律师你好,我是石河子园林处的职工,在2015年,本市有家房产公司负责人找到我让我帮他公司伐树,我就问他伐树的手续办了没,他说办好了,因都是朋友介绍的我就相信了,过了几天我带人把树伐了,结果公安局就找我们,把我带去的四个人关了起来,我因身体有病没有关我,后面走司法程序,到检察院提审我们的时候说我们犯了乱砍乱伐罪,树的价值是1375元,要我们认罪,我们几个都不认罪,说我们就是挣个劳务费,后来法院开庭问我们知不知道犯了罪,我们还是不认罪,到第二次开庭之前审判长给我打电话说,让我们认罪,这样可以保住工作,因为我们是事业单位,要是不认罪可能就要判缓刑,判缓刑我们工作就没了,我们几个都是五十多岁的老职工,
19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和几位同事被指控犯有“乱砍滥伐罪”,并要求你们承认自己的行为。如果法院最终判决为犯罪,那么您的工作可能会受到影响。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任何非法伐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伐木活动,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没有犯法,那么建议您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已经决定接受法院的判决,那么请务必遵守判决,尊重法律。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