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孩子抚养权归我,现带孩子在外租房,想要分割原有住房,原有住房是双方结婚两年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证上三个人名字,属于共同共有,原有住房前夫霸占着不肯处理,请问可否申请法院分割处理?
2025-02-02 03:50在您离婚后的第三年,您与前夫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并且现在由您独自负责照顾孩子。然而,您希望将原有的住房分割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有权要求分割。 关于住房的分割,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姓名。如果您和前夫共同持有房产证,那么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归属。如果产权完全属于一方或双方之一,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剩余债务。如果有未偿还的债务,这些债务可能影响到房产的价值。 法律规定。不同地区的法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操作可能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咨询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此外,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分割住房的要求,并提交相关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最后,确保所有手续齐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