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怀仁县垃圾处理厂的一位职工…我是临时工单位没有编制都是临时工4月3日厂长开会说单位被别人承包了,所有职工都回家……我在单位六年了,就这样叫回家了,六年里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任何保险,现在一句话就把我们打发回家了……没有任何劳动补偿……我希望能给我们个说法,我们没有任何过错就把我们打发回家了……
6天前尊敬的读者。 您的情况非常令人担忧。作为一个法律专家,我要提醒您的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一名临时工,且单位未给您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因此,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