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共享单车撞到了一名骑共享单车的孕妇,我及时将她送往医院,并打122报警,警察出警后了解了一下情况,由于检查还没有做,就先走了。两小时后结果出了,孕妇只是擦伤,并没有大碍,期间医药费均我出。走之前让我赔偿了两千元,并给我写下字据!过了几天,孕妇又去医院复查,仍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他丈夫给我打电话让我再赔偿两千元,我问什么费用,他说清算费用。。。我想问,从他给我写的字据上看,我是否不用再赔偿额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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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费事故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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