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留下三间老房子,一直被我哥住着。后来我哥盖新房,在我不知情情况下,我哥和村委将老房子2000块钱卖给一落户的了,这种买卖合法吗?我能否讨回我的那份房子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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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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