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以处对象的名义靠近自己,说自己是搞房地产的,有自己的公司。处了几个月之后就以多种理由借钱,我一让他还帐他就各种理由推脱,甚至说自己被别人袭击可能成为植物人,总之就是不见我。我悄悄去了他工作单位,领导说他正在上班。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我发现他跟我相处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所说的话几乎全都是谎言,他只是一个打工的。经过几番周折,最后钱是还我了,可我总觉得自己有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我足足躺了三天没起来床,欺骗我的感情,耗费了我一年的时间和精力。请问这种情况他应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2021-07-1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