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年应为3000工资低初向老板提出辞职,当时他开了4300把我留了下来,当发工资的时候又扣了300说这笔钱将过年的时候发给我,说这是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当时我答应了,今年8月11号我提出我不想干了将在10月10号离开希望能把我这10个月扣掉的300一共3000元和我本来的4000元一共7000工资发给我,可是他说,一年没到当初说是一年现在才10个月所以不能发,如果你10月份离开只能拿到4000元离开,我当时非常气愤,我们之间没有签合同也没别的3000元就这么扣掉的,我想请问一下如何才能要到这笔钱
2021-06-03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