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之前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同事在办理贷款时将我写在了紧急联系人里,贷款单位当时也没有核对信息(我之前没接到任何银行核对信息的电话),现在他借款不还了,就接二连三的给我打电话!这样有半年多了!我基本上每次都说:我完全不知道情况,他写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也没跟我说,我毫不知情!我也已经不在那家公司上班快两年了!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骚扰!现在还收到短信说已经告到法院,把我 列在了相关人员里,请问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还是我可以反告贷款单位?谢谢!
2017-11-2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