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这个朋友2016年9月问我借了8000元现金,一直没还,2017年2月底的时候问我借10000块资金周转,电话里说过两天还给我,我当时也没钱,想到过两天还给我就在支付宝里面贷款了然后转账给他,然后一直一万块没有还给我,现在已经我的支付宝每个月都在扣利息,之前的8000也没有还给我,好几个月我也找不到他的人,现在找到他了,我想写借条让他签字,请问我该怎么拟借条,还要说明每月利息,和一年内还清,(现在是7月份,现在补写借条的话,之前2月到7月的利息还有没有了?支付宝贷款是一直收我的利息的)还有需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拜托律师帮一下我,万分感谢!
2021-06-13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