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离婚的东西,我和我媳妇结婚4年了,有个女儿三周岁了,结婚两年了,我才知道他以前是夜总会做小姐的,后来她瞒着我在外面和别的男人约会,我知道后原谅她了,但他现在跟我分居了,我有个通话录音是他的朋友打给我的,说他外面好几个男人,我们在婚后他用他婚前的钱买的房子,而我挣的钱都给家庭开销花完了,没什么存款,现在房子升值了,如果我起诉她,孩子也归我养的话我能得到什么东西些什么东西?他现在什么都不给我,房子也不分我一点,说孩子归我,房子归她!
回答数:321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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