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6岁(2014年)的时候被人要求签订了一份房产购买合同,按了手印,注:我当时还没有领身份证,有一个担保人,这个担保人是带着我在外面打工赚钱的人,购房合同也是担保人提供的。后来因为交了一年左右的房屋贷款,每个月8500元,但是这个钱都是直接给当时帮我签协议的担保人的,由担保人操作还贷的,没有经过银行打卡还贷。后来有人告诉我这个房子是假的,不存在的,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房产证,所以我也产生了怀疑,在2016年4月离开了当时的担保人,不再跟着他打工。今年在街上遇到当时的担保人,该担保人告诉我说自2016年4月至今的房屋贷款一直是他帮我在交。现在要求我继续跟着他工作还钱且续供贷款。
2021-07-1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