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解除,会同没到期,没有违公司的制度,公司怎么赔上我的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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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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