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从原来的公司离职了,当时的岗位是有业务费拿的,季度结算,我第三季度做了两个半月,离职之后公司不发放两个半月的业务费。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回答数:589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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