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有上诉的必要没有?我的借条上写的是2014年8月到2014年10月借款6万,约定利息3分,借款两个月,但是到期了我并没有还款,我一直按照约定的3分利息付利息,支付到2016年11月,大概支付的有3万多元了,都是银行转账,有记录,现在下了判决,已经上传图片,但是我想上诉的理由是借款的两个月我支付了约定利息3分,之后的转账记录,有每月1800,有2000,有3000多的,大概有3万多元了,我想上诉说这是我还的本金,我想说从借款两个月到期以后我认为利息太高无法支付,我唯一的收入就是每月几千的工资,我就每月多少还给原告一点。我就想咨询一下有没有上诉的意义,我不承认每月付利息
2021-06-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