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打工者,在ktv上班两年,第一个月上班是2800底薪,老板承诺干满3个月给3000底薪,干满一年给3100底薪,上班时间这个月15天12个小时,还有15天是6个小时,就是今天干12个小时明天就只上6个小时,干满两年后老板突然说每天都要上12个小时由于个人原因我提出辞职,我干了两年工资一直是3100底薪,我离职以后他只发给我2600说我干12个小时为一天干6个小时只给算半天。故意克扣我的工资,我干了两年也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只有每个月发工资的银行记录,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有人说几百块钱算了,可那是我辛苦挣来的,老板说他有关系叫我尽管告他,我虽是打工的但是也有尊严,请问律师我该怎么
2017-11-22 09:19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