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突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到仲裁委员会要求补偿金时老板却说我们是跳槽的,而老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录音仲裁委员会却说不采取。我们告到法院,而在法庭上老板又说是和我们协商后解除劳动关系的,我们的录音法庭也不采取,都不支持我们。这两审老板说出了不一致的事由,这是谁都看得出的假话,可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却都判老板胜,这合法吗,?我们又该如何上诉呢
2021-07-1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