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60岁,得了脑梗,到医院正赶上医院搬院,但老院仍然有不少病人,签了一纸协议后入院,住院做胸部彩超肺部纹理正常,呼吸正常!住院第二天下午发烧,然后输液后烧退了,但是输完液后又烧了起来,找值班大夫说是医院没有药了,让家属去药店买药,回来研碎后喂,但没有效果,随着高烧不退,我父亲也逐渐昏迷,呼吸困难,就这样第二天9点多才过来人说是清痰差气管,折腾病人一个多小时,转入新院重症监护室,肺部严重感染,在重症呆了9天,期间护理不周病人尿管掉了还做了膀胱穿刺,9天后仍然昏迷不醒,CT显示大面积脑梗,拔氧后自主呼吸困难,医生建议放弃治疗,回家6个小时去世。请问医院对于缺药导致高烧不退,导致严重肺感染责任
2025-03-25 19:49关于您提到的医疗事故案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在您的案例中,如果确实存在医院因药物供应不足而导致患者病情恶化的情况,那么医院可能面临一定的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并且及时向患者提供必需的医疗资源和服务。如果由于医院的原因导致患者病情恶化,甚至死亡,医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医院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源和服务,如药物短缺导致患者的病情恶化,这可能会构成医疗过错,从而承担责任。此外,如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受到伤害,比如药物短缺导致的延误救治等,医院也可能被追究责任。 然而,具体的赔偿责任还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来确定。因此,如果您对医院的责任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希望医院能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