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对方住院,后来公安机关协调处理我赔偿了医药费,因为当时对方并没要求赔偿误工费之类,只要求赔偿医药费,我们都写了保证书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调解书写此协议为一次性调解,5个月后对方起诉到法院说我拒不支付误工费,请问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反驳
2025-04-18 10:34您提供的信息中涉及到了一个复杂的民事纠纷。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准确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您提到的“调解书写此协议为一次性调解”以及“5个月后对方起诉到法院说我拒不支付误工费”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一般情况下,一方已经同意调解,并且达成了协议,另一方不得反悔或提出新的诉求。如果对方随后起诉,可能会被法庭视为违反调解协议。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反驳。 明确指出调解协议的内容。请确保您和对方都清楚地了解了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具体金额,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有相关的医疗单据、工作证明等文件,可以作为您主张误工费的依据之一。 强调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向法官解释,由于您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因此不能再要求额外的赔偿。 此外,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时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