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8月份和我的丈夫领的结婚证,并与2017年3月份生下一名男婴。他在私企,月薪4500不含外快,我在国企,月薪两千多,不固定。当初是奉子成婚,但两人性格不合,从来无法正常沟通一件事,总是意见相左,吵架解决,冷战收场。当初结婚时男方总共给了12.8万的彩礼,12万为丈夫婚前的全部积蓄,8000为男方的母亲向我借的钱,当时说好了是借,但没有借条,只是口头借,她的母亲没有出一分钱。婚前他们家买了一套农民公寓,无贷款。我没有房,我与丈夫没买车。婚后我与丈夫共同置办了家具,我母亲陪嫁了家电。我想问,我现在可以离婚吗?需要返还彩礼嘛?可以拿回家电及一半家具吗?孩子可以由丈夫抚养我周末接回来吗?
2021-07-3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