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现在怀孕5个多月。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自从老板知道我怀孕了就对我冷眼相待,最近更是变本加厉因为我孕期记忆力不如从前,老板让我找代驾我给忘了。他就我大呼小叫谩骂不断,我当时就感觉胸闷气短上不来气,他不知我还是个孕妇吗?听经理说老板是不想用我了,现在也在筹划中,我不能太被动?我该怎么办?
2017-12-31 23:54单位不得辞退。无故开除赔偿问题: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