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在宜兴志鑫市政公司上班,公司缴纳社保〈三金〉;2016年4月之后公司没接到工程,我就到别处干活,我2017年工资还在志鑫市政公司。公司2017年4月就停缴社保,没有通知我;请问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志鑫市政公司应该有通知我停缴社保的义务吧?
回答数:317
如果所在的单位不给交社保等,建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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