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15年3月30日领证,四月份买房,其中首付款16万是婆婆家出的,房款总价49万剩下的贷款是我俩公积金贷款,我一个月240公积金,他是280公积金,2015年8月份开始还贷,我是2016年公积金终止了。一直是他自己在还款,其中装修房子我妈也给我我们一万多,我的工资钱也都花在装修和我们平时租房零花上,加起来也就两万。不算我妈给的,现在我想问一下我俩离婚我能不能得到我应得的那部分多少钱。
2021-06-1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