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我能不能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我是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的员工,经原单位同意2014年3月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太原工作,期间发生工伤鉴定为10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上用人单位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7月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退返原单位,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书。2017年1月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书。请问专家我能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么?(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答复:虽然我跟它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但是我没跟临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况且还跟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书,不能主张以上赔偿金。)
2017-02-12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