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借了小花钱包贷款,合同金额2162.2,月服务费率0.660%,借款月利率0.370%,逾期62天,逾期服务费455.8元!这样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与贷款公司协商?
2021-06-13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