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办过酒席,没领结婚证,但是有一个两岁半的儿子,而且我现在也怀孕三十周,但我们因为一些矛盾分手了,我回到娘家三个月了,现在快生了,可我没经济来源,现在想向他讨要生活费以及抚养费,而且在我们交往的时候他曾私自拿我的卡取走一万三千块,我是事后知情的,后来也和我妈借了两千,之后又借了八千,还了三千,总的欠了我们两万,但没有写借条之类的,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2021-07-18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