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老公感情不好!多次提出离婚说同意却不肯去离婚签字!如果起诉需要的证据又难以提供!现在打算分居二年之后再起诉离婚!但是小孩是无辜的!既想达成分居证实感情不和又想给小孩抚养费!!!如果分居期间给小孩抚养费是不是就不能感情不合了?到底怎么办
回答数:427
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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