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三亚的某酒店预定了一间599元的房间,酒店前台收取了我包括房间费用和押金1500元,我第二天一早退房时告知我服务员收错费用,把押金一并收取为消费了,当时接待我的人表示会给我解决,因为我当时忙着赶飞机,留下卡号和联系方式就走了,可是他们酒店到现在也没给我回复。我应该怎么办呢?2017年5月12号早上8点退房的。
2024-10-09 00:32首先,您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多收取的押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在您的情况下,酒店应向您支付至少一千五百元的赔偿金。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建议您先与酒店进行协商,看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最后,如果您已经起诉,并且胜诉,那么酒店需要按照判决书上的内容履行义务,否则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等后果。 总之,您可以通过上述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