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男方起诉的,9月14号开庭了,没判离。男方出国打工了。没领结婚证交的首付,结婚后加上了我的名字。孩子生活费什么都不管。打了欠条。
2024-07-03 20:3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决离婚,法院通常会给予双方一段时间的冷静期,希望双方能够和解。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房产问题,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首付购买,婚后加上了您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房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具体分割比例需要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期间的共同生活情况以及法院的判断来确定。 至于孩子生活费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男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欠条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证明男方未履行抚养义务。 建议您在准备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房产证明、欠条等,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男方目前在国外,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跨国离婚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