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从婚前开始就拿着我的两张信用卡,额度8000。婚后我上班时又办了一张14000的,也被他拿着,从婚前到婚后所有的账务全由他处理。现在我的卡欠了整整50000,他因为钱还不上要离婚。我调出的账单里有将近33000的钱都是他出自酒吧,歌舞厅,洗浴娱乐等等。我现在想打官司,想请你们给分析分析
2017-12-29 09:1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