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离婚孩子的问题;我和他婚后有三个孩子;两个姑娘户口在他老家他名下;小儿子在我名下。因;他外面有人;导致我们离婚;孩子现在都在他那上幼儿园;我得男方同意才能见孩子;我想问的是;我们离婚;小儿子有多大机会;是给我抚养的;现在我和他各过各的;我能带小儿子回我的老家吗?
11天前尊敬的当事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孩子的意愿来决定。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到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年龄阶段(一般为8-14岁),且愿意跟随您生活,则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变更抚养权。 对于您提到的小儿子,虽然他的户籍和房产都登记在他的父亲名下,但作为父母,应当共同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方协助您将小儿子带回您的老家抚养,以确保其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教育。 至于能否见到孩子的问题,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的情况说明,建议您详细描述一下当前的具体情况,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情感需求和成长环境,争取与孩子的共同居住也是很重要的。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和感受,尽量达成有利于孩子的最佳结果。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