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没超过36%!但出借人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我就是总共还的钱,超过36%!例如借2000最后各种加起来3个月还2759
2024-10-25 09:29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了高额的利息,而实际支付的利息未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即年利率不超过36%),则该部分利息不应当被认定为高利贷。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不需要偿还超出法定上限的部分利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合同中可能会包含一些额外的费用和服务费,这些费用通常被视为服务的一部分,并且在计算总金额时应予扣除。如果这些额外费用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那么这部分费用同样不应计入总还款额中。 如果您对具体的情况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