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邻居因房屋:起因是我九五年建房,邻居二零零一年买供销社商品房,当时一条通道是供销社职工过身通道,我利用上二层,三层,我房产证是二零零年办的,他说侵占他家的上层,己在宁乡法院败诉,他又不服向中级法院起诉,又败诉,请问我请的律师费归他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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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由自己承担,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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