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2017年10月24日为我爱人在新华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O18年4月12日我发现保险合同最后两页投保告知栏有三条所回答的内容不实(因为保险公司业务员没有问过我及爱人这些问题),于是我找公司经理解释,然而其解释违背了我当时投保意愿,我提出退保,他只退现金价值约900元(保险费是6240.14元)。请问我能要回保险费吗?

2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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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和投保说明,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您的身体状况等重要信息。如果保险公司存在误导或欺诈行为,您有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获得赔偿。 关于您的具体诉求,建议您先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了解对方的处理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5-07-05 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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