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判给男方,男方在抚养,期间女方在外地,每次女方从外地回来也允许她带回去相处,两年前女方自定主张,没经过男方允许,把小孩转到常州念书,一开始是不同意的,最后满口都说为小孩好的,也没追究她责任,现在女方到法院起诉,要小孩的扶养权,要抚养权的目的竟然是她要结婚,把财产过户给小孩,在这注明:女方自从离婚后结婚离婚已经好几次了,我认为第一:她没经过允许带走小孩触动了法律,其次像这样不稳定的结婚频率,对小孩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第三女方有点精神问题,说话语无伦次,对小孩成长也不利。现在女方没有和甲方私下协商,年初直接起诉男方,由于之前传票没发到当事人手里,是传到当事人的父母手机……
2021-07-18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