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年后我跟一位男士结婚,因为年龄不到没有领证,但是之后相处男方实在不靠谱,对于男方家庭也无法忍受,当时男方给彩礼十二万。我家买家具之类用品六七万。如果年后想离婚的话我们要还他家多少钱,我家主要怕他家狮子大开口,当初他就说想分开就要赔他家三十万,这件事可以走法律程序么,嫁妆可以折现在赔款里么
2017-12-05 19:3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