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借用对方(户籍是广州市越秀区)的车牌在广州买了车,车登记在对方的名下,车子一直由当事人在使用,购车公司可以证明车由当事人全额支付并且买的保险,现在对方因为经济纠纷该辆车被法院查封了,当事人现在想起诉对方将车的所有权取回并解封,车子价值30多万,律师费面议
2025-09-08 22:1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他人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并且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目前,由于经济纠纷,法院已经查封了该车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车辆所有权并解除查封。 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律师事务所联系,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流程。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防止情况进一步恶化。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