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男友怀孕三次,第一次宫外孕,第二次他不要不管我导致我流产,也不管。第三次怀孕三个月,他不要非要我去引产,医生说不能再打胎,会不孕不育。请问怎么要求赔偿?刚才咨询了一下,说生下来要抚养费,建议我协商。可是协商了,如果不要孩子,他们又让我先去医院做手术,他们出费用,剩下的再协商?这样可能吗?肯定是协商好了达成一致才去医院啊。我问他们愿意补偿多少,他们非要我去咨询,再说,反复强调要我尽快去医院,做了再协商。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2021-06-01 11:14这个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至于您说的赔偿问题,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能赔偿多少,需要你们双方协商解决,还有就是是否选择做手术,是你们之间的自由。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