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楼三分之二不合格,算不算危楼
2024-12-14 10:2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3号)第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如果一个建筑物内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如结构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善、电梯故障等问题,且严重影响到该建筑物的整体使用价值时,可能构成“危楼”或者需要进行维修、改造。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只有三分之二的部分不合格,也可能构成危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构成危楼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是否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告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意见等等。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此外,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及时向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