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为致人二级重伤,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由于被告为心脏方面有问题,法院以被告心脏疾病为由,未对对方做出法律约束,但要求被告做相关鉴定,被告以没钱为理由,长期拖延不做,法院也一直未做出合理解释,期间被告也未进行管控措施,请问有什么强制执行手段,要求被告做完鉴定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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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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