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这我想详细的向您咨询一下我的情况在今年三月廿十一日当天下午由我在这之前经在同一厂子上班的孔卫兵同事介绍我到他自称妹妹的手机店沛县城南张寨路南手机店办理的手机分期套现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等信息全部暴露的情况下办理的此项业务,本金额高达6400元,算上利息估计7000~8000元左右,事到今天中午今天中午我在中国建设银行查了一下个人证信向银行工作人咨询了一下我遇到的情,如果身份证不是本人的话在银行查询证信是否能通过,大堂工作人员说当然不可以通过,我想问下律师只要证信不通过是不是就意味着办分期套现的业务不能继续进行,反之则如果通过的话是在犯罪吗。
2021-06-2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