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十年前借朋友两万块,当时他说不要利息,还说什么时候有就什么时候还,由于关系好也没写借条,十年后还他了两万块,也没说什么收下了,现在过去三四年了,反过来要十年的利息,我该还他么,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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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可以不还利息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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