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成都人因为结婚买房我把户口迁到新安县了,我老公是新安县人,我们因为他结婚前蛮我好多事导致经常吵架所以孩子十个月大我就回成都生活了,孩子我妈妈带着,我上班。他从回来到现在没有提供过一分钱给孩子,我们也分区超过两年了,我们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在新安县当时因为他征信问题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可是他不还贷款我回成都换了电话号码前几天才知道他给我逾期了,我现在给他提了离婚了,确实也没感情了,他不同意,我现在就想问问是不是必须回新安县那边起诉他?因为我要上班可能不会有太多时间,我现在没有能力还那个贷款,房子他住着呢,他确不还房贷这种情况我可以卖了还银行贷款不?
2021-06-2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