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资金紧张,在手机上网贷了捌仟元,当时说分十二期每月还791,我同意了,放款后变成了18期,我当时就打电话想把钱退回去,可电话一直打不通,没办法就每期还,我以还了12期。请问,我还要还这笔钱吗?如果不还,会不会上征信?
2017-10-21 10:33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