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河南省台前县打渔陈镇枣包楼村村民。我是一家小型加工厂,被上海至内蒙的8千伏特高压线下,需要拆迁,政府部门只给厂房拆迁费,按照濮阳市政府2014年69文赔偿,每平只,有665元赔偿金,停产停业,货物,机器搬迁费都没有,我367平方面积只赔260000多元,现在实建不起。请问你们能走法律承续吗?
2024-09-14 05: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您有权要求政府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厂房拆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建议您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并收集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诉求。如需进一步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