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帮甲方造房,合同上写好造房前,付一部资金,一层造好后付一部分资金,上梁后付一部分资金,甲方全部付清,乙方得到资金后失去踪影打电话也不接,合同上写好2011年底工程完工,由甲方验收后2012年底付清余款。现在乙方欠丙方钱,说地余款转让给丙方
2025-03-04 14:0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理解到存在以下情况。 乙方与甲方签订了一份房屋建造合同,约定在建造过程中分期支付款项。 合同中规定了工程竣工日期和付款期限。 然而,由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对于丙方来说,如果乙方的债务已经转移给了丙方,并且丙方也同意接受这部分债务,那么丙方应该有权要求乙方偿还其债务。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应当基于您提供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实际履行情况、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