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南宁买了套房子,在买之前,对面有两栋旧楼,开放商跟我们说那是他们自己的宿舍楼,会很容易征收的,现在都准备交房了,但却知道那根本不是他们自己的宿舍楼,而是公租房,现在里面的居民也不愿意搬,他们那两栋在规划图里是中心花园的位置,现在小区的花园位置根本没有了,请问我们能拿起法律的武器嘛?还有,由于那两栋旧楼离我们就7米的距离,加上开发商做的大堂门口很低,导致一楼大堂一点阳光都没有,我们能让开发商整改嘛?
2024-07-20 16:5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并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日后提起诉讼。 对于您提到的大堂光线不足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或者提供补偿。同时,也可以联系物业管理公司寻求帮助,看是否能够改善这一状况。 最后,如果您对上述解决方案不满意,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协助处理案件,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