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恋爱时男方给女方给的钱,分手后男方要求归还,女方不答应,对方要上诉,合理吗,女方没打欠条,只是当初男方微信转账和支付宝
18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在交往过程中向另一方提供了财物或服务,并且该行为构成赠与关系的,则该财物或服务应当视为赠予。因此,在恋爱期间发生的金钱往来,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否则一般不会被视为借款。 其次,虽然没有打欠条,但是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其他证据表明存在借贷关系,那么就很难认定为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主张返还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男方主张归还,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最后,如果男方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男方的请求;反之,则可能不予支持。 总之,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可能收集并保存有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