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初三学生。我们年段打架,打了一个初二的。然后那个初二的轻度手骨折,然后我们赔了医药费了,应该是2000左右。但是学校却要求我们一人交三千押金,第二天又说一人五千,我想请问,学校这种行为犯法嘛?是哪种法。
2025-02-25 16:29您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学生的权益保护、学校的教育管理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等。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学生的权利。其次,对于学生伤害事件中的赔偿责任问题,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确保公平正义。最后,关于学校提出的押金要求,也需要具体分析其合法性,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解决争议。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咨询,以便得到更具体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