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先行赔付的范围和条件

2019-07-08 15: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从受理到作出判决,判决生效执行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有的原告可能因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或者难以甚至无法进行生产经营。这就需要法院在终审判决前,裁定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它财物的一种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对于先予执行需要具备的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2019-07-08 15:39:0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034今日律师解答 44626

相关推荐
你好,可以咨询你点事情吗 1回答
浦发银行信用卡纠纷哪个律师能处理 1回答
我在厂里受工伤了然后厂里要搬走。然后我不跟着去。我的工伤鉴定还没有出来。 1回答
我父母没文化都是商人做生意的人,我家是书香门第吗 1回答
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 1回答
我买了一个iPad,店员说售价2999,然后买壳膜套餐是198(原价398),一共3197给我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回家打开一看,发票金额只有2799,打电话过去,店员说买了套餐优惠的200元算在平板里面,但是昨天店员完全没有告知我这种优惠算法 1回答
原告严成祐被告李华卿离婚公告什么时候生效 1回答
在1983年的特定历史年代高龄多病老人以宅基地使用权交换取得养老托老的善意交换没有违反当年的法律法规,按现在的法律规定是否违反法律,按照我国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应该怎么办。 1回答
帮助人从国内用银行卡往国外转钱数额较大违法吗,能判吗 1回答
我是一审案中的原告,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担起上诉,在上诉审理中,我还叫原告吗?中院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新审理,此时我还叫原告吗? 1回答
行政法律文书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的送达方式有 1回答
租房后对门不让入住可以起诉吗 1回答
你好,律师,我对象今天入职第一天公司就要辞退,请问这个怎么办 1回答
暴力冲卡 交警检查 司法解释 1回答
婚前房子写女方房贷可以写男方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