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前夫在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向担保公司借了一笔款、他是用于他公司的运营的、这笔钱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我们结婚以来都是AA制的、我们已经离婚4年了、当时离婚的时候都有离婚协议的、他外边的债权债务都有他个人承担的、可是、他目前有笔借款没有还上、担保公司把我也给上诉了、把我的银行账户也给封了、目前还把我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我觉的我自己好冤、我没有花他借回的一分钱、还背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名、我想保护我的人身权力不被侵害、我目前可以为自己申诉吗?(他当时借款的时候、他没告诉我是干什么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签了个字、结果人家也把我告了、觉得自己好冤、想为自己申诉、保护自身的人身权利)
2017-11-27 15:08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